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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:甲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,因持有与其收入不符的巨额来源不明财产,且其不说明来源,被法院依法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判刑。在甲服刑期间,侦查机关因办理其他案件发现新的线索,查清了甲的巨额财产来源均系其受贿所得。MORE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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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笔者看到这样一则报道(2007年4月21日检察日报报道):重庆市永川区某镇政府公务员王某,1997年受政府安排到重庆某大学脱产学习,学制3年。按照相关规定,只要王某学习期满后取得毕业证书,可以凭发票到单位报销学费。 由于王某头一年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虽然在临近考试时抱了几天“佛脚”,结果成绩依然很糟糕。成绩发放后,王某心灰意冷,顿生厌倦,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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